極目新聞見習發文人 黃志剛
河南許昌的孫女士今年3月來到武漢市東西湖區一家工廠上班。7月11晚班時,她因突發腦溢血倒在生產線上,被連夜送往醫院搶救。在院救治一個多月后,孫女士花光了家里所有積蓄,并向親朋好友籌借了10余萬元醫藥費。遙遙無期的后續住院治療,讓孫女士一家無力承擔高昂治療費用,于是,孫女士女兒小丁向用人單位討要賠償。
用人單位表示,孫女士屬勞務派遣,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在勞務公司,多次與勞務公司交涉未果,小丁向極目新聞“幫到底”欄目尋求幫助。發文人介入后,用人單位承諾給予一定的人文關懷和人道救濟,勞務公司則表示,孫女士突發疾病不屬于工傷,只能通過補繳社保報銷醫療費用來減輕醫療負擔。
上班時突發腦溢血緊急送醫搶救
依靠在建筑工地打工的收入,孫女士和老公好不容易扶持女兒小丁上完大學。去年,小丁在河南許昌的一個鄉村小學教書,盡管工資收入并不高,但一家人總算有點盼頭。
今年,孫女士的兒子也將讀完技校,面臨著找工作就業。眼看一家四口的生活條件將迎來改善,50歲的孫女士心對生活有了更多盼頭。
隨著年齡增長,孫女士已經有些吃不消建筑工地的高強度勞動,于是她和老公商量,想換個稍清閑的活兒,以補貼家用。
今年3月,孫女士獨自一人來到武漢,經過勞務中介介紹,她來到位于東西湖區的武漢尚德塑業有限公司上班。該公司是TCL空調器(武漢)有限公司的供應商,孫女士是流水線上的質檢員,負責空調器外殼有無破損。
沒有建筑行業那般繁重的體力活,每天12小時的流水線作業,一個月4800多元的工資,還安排食宿……每次和女兒小丁打視頻電話時,孫女士無不表露出她對武漢打工生活的滿足。
小丁(左一)和家人一起照顧母親
天有不測風云,孫女士的滿足感持續了不到4個月。7月11日晚,正在上夜班的孫女士突感頭暈不適,暈倒在生產線上。“沒有任何前兆,直接倒在工位上,怎么喊都沒有反應。”孫女士的一位工友告訴極目新聞發文人,見孫女士突然不省人事,許多工友都圍過來幫忙查看。
當晚9時許,孫女士被緊急送往東西湖區的一家醫院救治。醫生診斷認為,孫女士系突發腦溢血,且大腦出血位置在腦干。“當時送來搶救時,血壓高壓達到230,已經失去了意識,隨時有生命危險。”當晚參加搶救的一名主治醫生說。
住院治療花光積蓄借貸10余萬
“你媽媽上班暈倒了,現在正在醫院搶救。”當晚11點半,剛入睡的小丁被電話鈴聲驚醒,工廠工作人員傳來她媽媽在院搶救的消息。
接到電話后,小丁和他父親在親戚的幫助下,于12日凌晨驅車,緊急從河南許昌趕往武漢。
“當天是媽媽50歲生日,給她轉了200元的微信紅包,但媽媽沒收。”小丁說,她和父親趕到醫院時,已是早上7點。那時孫女士剛從搶救室推出來,被送往ICU病房監護。
“腦干出血,血量較多,醒來的概率較小。”拉著主治醫生的手臂,小丁得到了這個信息。醫生說,就孫女士的狀況,做手術比不做手術的風險更高,并建議進行保守治療。
一向有著北方男子氣的小丁父親急得嚎啕大哭,他和小丁失聲痛哭,祈求醫生盡全力救治。
小丁(左一)在照顧母親
孫女士在ICU病房住了整整兩個星期,每天下午三點,小丁和父親通過ICU病房外的視頻監控可以看到孫女士的狀況。“媽媽看上去已經完全憔悴,身上插滿管子,沒有任何回應。”小丁說,看到病房里的媽媽,她心如刀絞,原本打算過段時間到武漢來看母親,“現在唯一的心愿就是祈盼媽媽趕緊醒過來。”
讓小丁和父親承受不住的,除了心理上的極大恐懼外,還有高昂的醫藥費。小丁說,媽媽在ICU病房期間,一天的費用在4000元至5000元之間,從家里帶到武漢的4.5萬元積蓄已經全部用完。
為了不延誤母親的救治,小丁還向親朋好友借了15萬余元,可2周的ICU費用已經讓她近乎崩潰。
經過兩周的ICU救治,孫女士逐漸有了意識,生命體征趨于穩定。7月25日,在小丁和她父親的再三懇求下,主治醫生同意將孫女士轉入普通病房治療,但小丁父親手中的治療費已所剩無幾。“每天2000多的費用,我們已經承受不起了!”小丁說,自家親朋好友,能借錢的都借了。
用人單位愿人道救助 勞務公司已補繳社保
7月31日,在小丁和父親的再三祈求下,處于淺昏迷狀態的孫女士被轉院到硚口區的一家康復醫院治療。
此時的孫女士狀態已有所好轉,但右半身偏癱和肺部感染依然持續。除了常規的康復治療,孫女士需要每天進行1小時的高壓氧艙治療,但治療費用依然不菲。
無力支付醫療費的小丁于是找到母親上班的工廠討要說法,并申請賠償。武漢尚德塑業有限公司一名張姓負責人告訴她,孫女士在該公司是勞務派遣關系,與之簽訂勞動合同的是湖北東方俊才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該勞務公司應該承擔主體責任。
按照該張姓負責人的說法,小丁來到漢陽區四新街,找到了湖北東方俊才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的劉姓負責人。該負責人稱,孫女士突發腦溢血情形屬于個人疾病,不屬于工傷,該公司會按醫保目錄,報銷孫女士住院期間,醫保用藥的費用,其余費用孫女士應自行承擔。
小丁在照顧母親
劉姓負責人的說法并沒有得到小丁的認同,于是她先后找到了東西湖區勞動監察大隊、東西湖區司法局和東西湖區信訪局等單位求助。孫女士用人單位所在的社區東西湖區涇河街稻香社區組織了四次調解,最終形成的調解結果是,湖北東方俊才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作為責任主體,愿在10萬元以內接收和小丁的談判。
就在社區調解達成初步意向的次日,小丁接到勞務公司劉姓負責人的電話,并稱只能承擔5萬元以內的費用,“多的我們也搞不起,我們又不是慈善機構。”
對于勞務公司負責人的突然變卦,小丁覺得該劉姓負責人不講誠信。
8月19日,極目新聞發文人來到了湖北東方俊才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當著發文人的面,小丁撥打了該公司劉姓負責人電話。該負責人承認,當初與孫女士簽訂勞動合同關系時,確實沒有依法為其購買保險。
母親的病情讓小丁愁容滿面
該劉姓負責人稱,已經為孫女士墊付了1萬元醫藥費,公司能做的就是為孫女士補繳社保,讓孫女士后續的治療能夠通過社保報銷部分醫療費。
隨后,極目新聞發文人致電武漢尚德塑業有限公司的張姓負責人,對方稱,孫女士入院時已為其墊付了6000元費用,并組織了100多名工人對其突發疾病進行了募捐,籌集到了8100多元現金已經交付給小丁。
該張姓負責人還向極目新聞發文人承諾,該公司對孫女士的情況表示同情,后續還將進一步給予人文關懷和人道救濟。
律師: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但用人單位須依法購買社保
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高蕾說,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屬于工傷,但前提是“因工作原因”直接受到的負傷。高蕾說,就現有證據,本案中,孫女士突發腦溢血的情形不屬于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傷害,因此不適用該條款。
孫女士的入院信息
高蕾稱,《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也有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屬于工傷。
高蕾說,基于上述兩條,孫女士的情形確實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所界定的“工傷”。但她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本案中孫女士在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企業應當為其購買保險,這是保障員工在收到傷害時能得到及時救治的一份保障,高蕾說,“孫女士的勞務公司顯然沒有履行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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