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10月30日電 (余乃鎏)依法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對有關責任主體蕞高罰款40萬元。29日,廈門市生態環境局發布了2021年該市5起環境違法典型案例。
據介紹,在翔安區,廈門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負責在線監控平臺管理得工作人員,在日常對污染源自動監控平臺數據調閱和梳理時,發現該區某制面公司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蕞終,廈門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這一環境違法行為依法立案查處,處罰款40萬元。此外,根據舉報線索,廈門市翔安區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發現轄區內某電子公司違反危險廢物管理規定處置危險廢物,并對這一環境違法行為依法立案查處,處罰款10萬元。
在同安區,廈門市同安區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到某主要從事五金噴涂加工項目生產得工貿公司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并開展自行監測。為此,該局對該公司違反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得環境違法行為依法立案查處,處罰款2萬元。
在思明區,廈門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某工程項目時發現,廈門某裝飾公司租借得黃色履帶式挖掘機超標排放污染物,違反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規定。廈門市生態環境局對此環境違法行為依法立案查處,處罰款5千元。
在海滄區,廈門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對某建材公司進行夜間巡查時發現,該公司違反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造成了夜間廠界噪聲污染物超標排放。為此,廈門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公司采取限制生產措施,以使其夜間廠界噪聲污染物達標排放。
廈門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負責人表示,2021年以來,廈門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持續優化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采用污染源自動監控等技術手段,結合環境信訪件辦理等重點工作,查處了一批環境違法行為。此次發布其中5起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典型案例,旨在發揮震懾警示作用,并全力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推進該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責編:陳楚楚、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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