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在福建莆田,一母親帶著年幼孩子在地下通道生活得視頻,引發網友熱議。當地民政部門稱,其已經在此生活約半年時間,并拒絕了相關部門和社會愛心人士得救助。
在網傳視頻中,極目新聞感謝注意到,一名短發女子打著地鋪正坐在一處地下通道,在她身旁還站著一個年幼得孩子,孩子并未穿鞋,看起來只有一兩歲。視頻顯示通道位于福建莆田。對此,有網友表示,“去救助站,求助社區、居委會,會有人幫助你們”,但也有網友表示“當地政府聯系上了女子家人,但她不跟家人回家”。
12月14日,莆田市民政局救助站一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感謝,地下通道是通往地下車庫得,平時經常會有人從那經過,該女子帶著孩子已經在生活半年左右,救助站蕞早得得知這一情況是在五六月份。工作人員曾多次前往向其提供幫助,但該女子都不配合,脾氣還比較暴躁,有時候會趕走救助人員,有時候則帶著孩子躲到一邊,不與救助人員溝通。她如果接受幫助得話,救助站除了解決她和孩子基本得吃穿住之外,還可以幫助其尋找家人,如果有疾病得話,也會幫助其聯系醫院進行治療。關于該女子是否有精神問題,該工作人員則表示他不好確定,需要有可以得醫學機構進行鑒定。“目前,救助人員會定期給她送一些面包和水,過去看望一下。”該工作人員說。
莆田市婦聯一工作人員也告訴感謝,當地婦聯、社區和很多社會愛心人士也給該女子送去被褥、衣服和食物等,但大多會被她扔掉,有得愛心人士給她錢她也會要,自己好像也有一些錢買東西。她脾氣很大,看起來不像正常人,但是否有精神障礙需要可以醫學鑒定。
12月14日,莆田市公安局一工作人員表示,該女子得情況公安機關也多次接到了群眾報警,民警也到現場進行過處置,并聯系上了該女子得家屬。但該女子可能有一些精神障礙,拒絕和家屬回家,也拒絕接受民政部門得救助。目前,該女子還待在地下通道,警方和相關部門會繼續動員該女子接受救助或讓女子家屬接她和孩子回家。
對于目前這種情況,北京大成(武漢)律師事務所柴欣律師表示,根據《刑法》得相關規定,一般只有在精神病人實施了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時,公安機關才可以予以強制醫療。視頻中得女子只是行為異常,無法判斷出是否患有精神病,公安機關不能對其采取“強制醫療”措施,也不能強制將其帶往醫院進行精神鑒定。只能由其家人勸說,讓其配合去醫院做精神鑒定,如經過鑒定其患有精神病,則其將失去對未成年孩子得監護權,其他對孩子有監護權得家屬可以把孩子強制帶離。在目前得情況下,公安機關無權將孩子強制帶離,但其他對孩子有監護權得家屬,有權帶離孩子。
河北言復律師事務所孫冬華律師也認為,只要該女子沒有造成公共場所得障礙,也沒有其它違法行為,則不適宜對她采取行政管理強制措施。在已經聯系上其家屬得情況下,應當協同家屬,對她進行精神鑒定。如果鑒定其存在精神障礙,那么對應得監護人就產生了,首先是配偶,如果沒有配偶就是父母,可以要求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關于年幼得孩子,如果已經聯系上家屬,且是孩子得父親,可以主張其對于孩子得撫養權。因為目前女子帶著孩子,在地下通道這種場所生活,對于孩子得身心健康非常不利,可以變更監護權。
極目新聞感謝 丁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