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聽到小伙伴說,我的理想是過上自由的生活,實現財務自由,時間自由,旅行自由,車厘子自由……
可什么才是真正的自由呢?
自由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買什么就買什么,想去哪旅行就去哪嗎?顯然不是。
1、自由是堅持人生選擇的權利
那肯定有人說我怎么會放棄選擇,那是我的權利啊,真的如此嗎?
比如你開車開得好好的,突然有個人過來別了你一下,你會怎么做?
很多人在那一刻會感到氣憤,一腳油門踩過去,罵罵咧咧地別他一下。
然后那個人過來再別你一下,你再別他一下,后來兩個人下車打架,這就是所謂的路怒癥。
或者在家帶娃的時候,娃哭鬧起來你突然就一股火升上來。
不經考慮的就沖著孩子喊叫起來,這都是放棄了選擇的權利。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你別我一下,我不管你,我選擇好好開車,你開車心浮氣躁危險的是你。
孩子吵鬧,是他的原因,我不需要因為他的錯誤行為讓自己生氣。
我可以選擇停下來思考一下孩子吵鬧的原因,自己為什么發脾氣。
2.自由是向內找
我們生活中大量的人就是從刺激到反應,缺少了中間選擇的部分。
那我們為什么會是這樣一個人呢?有三種決定論。
第壹個叫基因決定論,我基因就這樣,我這人天生就暴脾氣,基因決定。
第二種叫心理決定論,我小時候我爸就是這么揍我的,我爸把我虐待成這樣了,所以我只好暴脾氣。
第三種叫環境決定論,你看周圍這幫人多壞,我不這樣我活不下去。
這三種決定論全部都是責任向外推的,這三種決定論的核心都是我因為受到了刺激,所以我產生了這樣的回應。
就像孩子在學??荚嚳嫉煤懿睿蠋熈粝履銌为氄勗挘f了一堆孩子的缺點,回家后你就把孩子給揍了。
因為你覺得他讓你丟臉了,你被老師的態度決定了。
3.自由來自思維的轉換
比如有一個小偷偷了你家的東西,你會怎么想?
一般人覺得我太慘了,為什么會遇到這種事,傷心難過。
而換一個角度,幸好只是偷東西而沒有傷人,還好只偷走了一部分而沒有全部偷走,幸好偷東西的是他而不是我。
我沒有做錯任何事情,我為什么要難過,該傷心難過的是那個小偷,變糟糕的是他。
羅斯福夫人講過一句話特別好,她說這個世界上沒有人能夠傷害你,除非你同意。
如果你不把別人傷害你的權力交給別人的話,他們是沒法傷害到你的自尊,沒法傷害到你的內心的
人生都是你選擇的結果,不管你愿不愿意,所以千萬不要輕易地放棄自己選擇的權利。
不斷學習找到自己的過程,讓我的內心感到無比的喜悅平和。
未來,期待有更多同頻的你同行,我們一起探討,彼此賦能,早日遇見更棒的自己。